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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户咨询过程中,通过对经销商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经销商对于防窜货的呼声非常高。可见,防窜货政策是经销商非常需要的。而对竞争对手防窜货政策进行分析,是有利于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防窜货政策的,取长补短,同时也是做到知彼知己的关键。防窜货政策的制定包括以下内容。
1、窜货处罚原则
(1)窜货处罚:以全国通告、控制供货量为主,以罚款为辅.
(2)窜货证据收集:由经销商收集,上报公司市场督查部确认。或者由市场督察部成员寻访市场时发现并与区域经销商共同确认。经销商在没有收集到窜货证据的情况下只是口头投诉公司不予受理。
(3)经销商负责制:区域内所有分销商的窜货,由该区域经销商负全部责任。
(4)厂家负责制:全国的窜货,由厂家负全部责任。
2、窜货定义及责任人
(1)窜货。产品不在经销合同所属区域内销售、储存和流通,均属于窜货。
(2)直接窜货。与公司直接签订合同的经销商发生的窜货,属于直接窜货。
(3)间接窜货。通过合同所属区域内的批发商、专卖店、零售商发生的窜货,属于间接窜货。
(4)连锁店窜货。第一种情况,由总部直接配送的连锁店,产品应由与总部签订合同的经销商配送,如该连锁店延伸到了其它经销商的区域,则不属于窜货。但前提条件是需要向公司总部报备确认才能生效,否则,也属于窜货。第二种情况,合同需由总部直接与其所在地的经销商签订,但配送不由总部直接配送的连锁店,如该连锁店延伸到了有其它经销商的区域,连锁店的供货应由当地所在区域的经销商供货,否则属于窜货。
(5)工程跨区供货,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6)窜货责任人。凡是发生了窜货,无论属于直接窜货还是属于间接窜货,均由该区域与公司直接签订合同的经销商承担窜货责任。
3、编码
(1)选择部分流通性强的产品进行编码。
(2)在外包装盒上打上产品编码。
(3)采用变动码。
4、窜货处理人
(1)由市场督察部进行处理。
(2)销售人员不负责处理窜货。
5、窜货证据
(1)窜货投诉人必须收集窜货证据,才能进行投诉申告。
(2)有效的窜货证据包括:窜货者供货单、有窜货编码的产品、其它有效证据。
6、窜货处罚标准
7、市场督察部职责
(1)检查处理市场违规情况。处理经销商的投诉,检查处理市场违规事件(窜货、低价和市场价格)。
(2)检查销售费用的情况。如店招制作费。
(3)检查福田电器销售人员的市场工作状况。如铺市情况、促销情况、经销商评价等。
(4)检查经销商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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