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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笔者在金科公司营销管理战略咨询项目中关于对经销商终端支持政策的节选,供读者参考。
终端:指当地的KA卖场。
终端产品:只包括第三类牙刷产品且由公司定义。
终端进场支持:终端产品进入当地KA卖场的费用,不包括在2015年1月1日前进场的费用。
终端广告宣传支持:在KA卖场展示公司形象,包括立柱包装、店内灯箱、陈列架广告等宣传进场形象的广告。
必须陈列在“三笑”、“高露洁”、“欧乐-B”、“佳洁士”、“青蛙”旁边,否则,进场费用不予报销。
(1)负责收集《经销商终端进场申请》。
(2)负责将《经销商终端进场申请》交由城市经理、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
(3)将批准的《经销商终端进场申请》交经销商实施进场。
(4)将准备核销的经销商进场条码交给督察员抽查。
(5)核销经销商进场费。
(1)负责收集《经销商终端广告申请》。
(2)负责将《经销商终端广告申请》交由城市经理、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
(3)将已批准的《经销商终端广告申请》转交给经销商实施。
(4)将准备核销的经销商广告费交给督察员核实。
(5)报销经销商终端广告费。
第一步,由经销商向销售助理提出进场申请,由公司城市经理、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
第二步,经批准后,由经销商实施进场。
第三步,将实际进场的条码数量和费用发票、产品陈列照片报销售部。
第四步,经督察员核实后,报销进场费。
第一步,由经销商向销售助理提出终端广告申请,由公司城市经理、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
第二步,经批准后,由经销商实施终端广告发布。
第三步,将发布的项目费用发票和广告照片报销售部。
第四步,经督察员核实后,核销广告费用。
具体说明为:①终端广告费核销标准是50%报销。②没有批准,擅自发布终端广告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③该费用用终端产品一次性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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