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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合同
担保方: (以下称甲方)
供应方:广州ÍÍ公司 (以下称乙方)
经销商: (以下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于年月日所签订的《产品经销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房产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作抵押。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房产的情况。
1.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共有权份额,权属证书号码:。
2.甲方用作抵押房产的权属情况: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是否有抵押的情况,如有,应在以下列出抵押权人、抵押部分、评估价值、抵押价值:
二、抵押担保价值。
按照乙、丙双方于年月日所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乙方给予万元的产品作为铺底销售,并且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付清铺底销售的货款。
三、作价。
经评估,本合同项下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评估价值为(大写)元,现经乙方同意,甲方作价万元,为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抵押担保价值数额作抵押。
四、甲方保证对用作抵押的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产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抵押担保价值数额、丙方因违约所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的金额及实现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抵押担保价值的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抵押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交付给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七、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所抵押的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所抵押的房产的,须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须优先用于为丙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八、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抵押房产的保管责任及风险。
1.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接受乙方的检查。
2.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抵押担保价值数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3.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灭失,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4.主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十二、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铺底货款,乙方有权以甲方所抵押的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2.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第五条“担保范围”所列的款项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清偿本合同第五条“担保范围”所列的款项和费用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十三、抵押权的撤销。
丙方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全部铺底货款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所保管的权属证明文件、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或者提前要求丙方清偿铺底货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约定义务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或被吊销营业资格等致使乙方实现债权落空。
2.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并且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清偿铺底货款。
3.甲方与丙方串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甲方与丙方应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五、合同变更、解除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同意,当需要实现抵押权时,甲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十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印)并抵押房产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清偿全部债务时自动失效。
十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广州ÍÍ限公司(章)
地址:广州市ÍÍ街18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编:
联系电话:
日期: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编:
联系电话:
日期:
13297932686